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委办公室、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委办公室、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委办[2006]20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今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目的意义
  商业贿赂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使用财物或其他手段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好处,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于交易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领域和单位较为严重,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有财产被侵吞;为假冒伪劣商品开了方便之门,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不少突发公共事件和其他社会问题。商业贿赂破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快又好实现“两个率先”、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徐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具体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反纪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要通过开展专项清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同时,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体系,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