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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促进和谐成都建设,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立足于成都实际,认真落实“管理比建设更重要”的城市管理理念,运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用现代化科技管理手段替代传统管理方式,革新城市管理模式,逐步建立起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监督机制和处置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数字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的目标。

  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基本模式

  按照“管理与监督相对分离”的要求,构建市、区(指五城区和高新区,下同)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平台,以市、区城市管理部门为依托,分别组建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和监督中心,形成指挥和监督的两个轴心及各自闭合又互联互通的指挥和监督系统。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市级部门、单位,市、区之间,省、市之间涉及城市管理的工作事项,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处理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反馈的涉及城市管理的工作事项;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负责受理涉及市及市以上有关部门、单位城市管理工作事项,负责对市级部门办理城市管理的有关工作事项进行核查,受理区级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的有关信息反馈。各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区级部门及区级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之间,街道办事处与街道办事处之间所涉及的城市管理工作事项,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负责受理监督员队伍、社会公众及媒体反馈的城市管理信息,负责对区级部门处置办理城市管理有关工作事项的情况进行核查,负责将区级部门及监督员队伍处置办理工作情况向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进行反馈,对受理的涉及市级及以上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事项向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进行反馈。通过对城市管理区域实施万米网格单元划分,对城市部件、事件的基础数据进行地理坐标定位和地理编码,以及开展应用技术系统网络的软硬件建设,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数字化、精确化、流程化和日常化,有效提高管理效率、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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