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劳动者素质得到明显改善,高技能人才的比例明显提高,形成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体系和以企业需求为核心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加快建设高标准、专业化、开放式的公共实训平台。“十一五”期末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300万人;其中中、高级技工分别达到207万人和42万人,技师和高级技师达到15万人。“十一五”期间全省组织创业培训15万人,高校毕业生培训5万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培训5万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培训80万人,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培训9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20万人。
3、基本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制度,努力实现城镇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帐户,基本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体系,实现失业保险由保生活向促就业转变。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将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险。“十一五”期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550万人,其中参保职工达到410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630万人、400万人、300万人和180万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提高基金征缴率,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使财政支出用于社会保障的比重逐年提高。
4、初步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规范化,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完善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为主要形式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提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健全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基本建立工资决定机制、欠薪保障长效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体系,发挥政府在工资收入分配方面的监督、指导和调节作用,形成良好的分配秩序和合理的分配关系。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各设区市建立市级实体化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岗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年均增长8%。
5、基本实现劳动保障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系统管理的一体化,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劳动保障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劳动保障服务水平。整合资源,规范业务流程,建立以城市为中心的五保合一的资源数据库,实行五项保险费统一征收。完成“金保工程”一期工程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启动二期工程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在政府统一的网络平台上,构建省、市两级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系统网络,实现与全国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各设区市建立统一的覆盖各项业务的集中式资源数据库,实现劳动保障主要业务的全过程计算机管理,提高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十一五”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