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本市园林绿化和林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本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及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听证工作。
(三)联络处
负责义务植树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政策研究;组织协调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驻京单位和社会其他组织、国际友人等义务植树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绿化工作和对外交流及相关联络工作;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活动。
(四)规划发展处(研究室)
研究制订本市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本市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战略,提出发展和改革的综合建议;负责组织园林绿化和林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依法制订城市园林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协助审核园林规划和建设项目中绿地比例和布局;负责本市重点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组织论证工作;依法负责园林绿化专业规划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
(五)义务植树处
组织编制本市城乡绿化美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城乡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协调确定本市绿化美化重点工程,并组织检查验收;负责组织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负责友谊林、纪念林和纪念树等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绿化方面的目标责任;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评比表彰。
(六)造林营林处(生态林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编制本市生态林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技术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三道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并监督管理;组织生态林建设、管理、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组织指导本市防沙治沙工作,负责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本市造林、营林重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治沙和造林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
(七)城镇绿化处
组织编制本市城镇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园林绿化技术规程及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设计施工的招标投标管理;负责绿化补偿费的收缴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园林绿地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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