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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粤价[2006]106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维护我省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的稳定,现就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取综合措施,稳定出租车行业。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化解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对出租汽车行业影响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30号)要求,规范和清理涉及出租车的各项收费;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合理的出租车承包费、合同保证金、出租车综合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在清理收费后仍不能有效化解出租车司机运营压力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出租车的起步价、运价、低速和空载收费等进行适度的调整,或采用征收燃油附加的方式化解燃油价格上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要研究切实减轻出租车司机负担的办法,请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中山等6市于近期召开出租车经营单位和司机座谈会,深入了解出租车行业和司机的负担状况及承受能力,制定出具体的减负方案,于5月30日前报省局服务价格管理处。
  二、加强成品油价格监测。各地要在做好日常价格监测的基础上,按照我局《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供应及价格情况监测的通知》(粤价函〔2006〕222号)要求,坚持两日一报制度,切实做好成品油价格、生产、供求和库存状况的监测,及时掌握成品油价格和供求动态。要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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