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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调整我省交通运输价格及建立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调整我省交通运输价格及建立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
(2006年6月13日 琼发改价格〔2006〕866号)


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电[2006]64号、136号、145号文件精神,应对油价波动对我省交通运输业带来的影响,切实做好我省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工作,维护和促进我省交通运输业稳定和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公路客运、农村道路客运、旅游汽车等行业价格调整及建立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等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运价,疏导价格矛盾
  结合2006年3月26日、5月24日成品油价格调整和财政补贴情况,同时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和社会承受能力,适当调整我省交通运输价格,疏导油价上涨对我省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1.城市公交。鉴于城市公交属公益性行业,中央财政对城市公交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支出给予补贴和我省从2006年7月1日起免征城市公交客运附加费的情况,决定对我省城市公交运价原则上不作调整。部分市县在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改革出台前遗留的运价矛盾,确需通过调价加以疏导的,必须按规定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充分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并按以下原则加以把握:①对客运量大、载客率高、经济效益好的线路不提;②要区分不同线路距离远近,结合当地群众消费习惯和承受能力,妥善处理好一票(价)制和分段(站)收费的关系,为体现公平合理原则,能推行分段(站)计费的线路,应尽量实行分段(站)收费;③公交收费尾数应保留到角,在城市公交未实行IC卡收费之前,为便于找零,其收费尾数可保留至0.50元,即票价档次分别为0.50元、1元、1.50元、2元……;④进一步明确票价减免的对象范围,对弱势群体和学生给予优惠。
  2.出租汽车。对油价上涨导致出租汽车增加的运营成本支出,由各市县根据当地市场供求、经营成本、收益状况、运价实际执行情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通过调整运价结构、提高运价水平和清理整顿各种收费及发放临时性补贴等措施加以消化。
  3.公路客运(指跨区班线车、下同)。对油价上涨影响公路客运增加的支出,主要通过将政府指导价执行到位、调整运价、降低公路客运附加费等措施加以疏导。省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将重新确定我省公路客运车辆定价分类,并区别不同车型市场供求、运营成本、收益状况、载客率和实际运价浮动等情况,适当调整我省公路客运运价。公路客运运价调整应依法召开价格听证会。
  4.农村道路客运。对农村道路客运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支出,财政补贴不足的部分,采取降低农村道路客运附加费、适当调整运价等措施消化。具体调价水平由各市县根据当地市场供求情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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