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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等关于印发《江苏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2.改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法。公安部门要通过实施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在对外窗口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在有条件的交巡警执勤岗(点)展出宣传挂图;要加强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成册,提供给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机构及社区、单位、学校等。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特点,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其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3.落实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普法教育计划;教育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并在各县(市、区)少年宫要建立交通安全知识场景教育基地。2006年下半年,全省组织开展评选“十佳少年交通安全教育基地”活动。
  (三)严格交通安全执法,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1.集中整治公路重点违法行为。要以104、204、205、312、328国道和227、229、237、239、 336、338、340、342省道等13条公路为重点,全线组织联勤,实行分段承包责任制,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提高警务效能。要充分运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路面行车秩序。
  2.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积极整合乡镇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资源,形成交通安全管理合力。公安部门要在农村派出所设立交通警务室,规范兼职交巡警的执法行为;在重点乡镇建立交巡警队,逐步增加管理力量。公安、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加大对货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乡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员和农机监理人员的作用,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实行综合治理,建立基层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各地公安部门要对扰乱城区交通秩序、影响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充分运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要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教育管理,提高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信号灯意识、斑马线意识,维护城区交通畅通。公安、建设、城管部门要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秩序。建设(市政公用)主管部门要加强道路占用、挖掘审批管理,清理非交通占道,还路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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