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等关于印发《江苏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教育厅、省安监局、省农机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公通[2006]70号 2006年4月3日)


各市、县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局(建委、城管局)、交通局、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江苏”建设,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决定,以及公安部、发改委、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5]5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苏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江苏”建设,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决定,以及公安部、发改委、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5]5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总体目标,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通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狠抓“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落实,大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3年努力,使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综合治理责任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扎实,交通安全设施改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干线公路交通有序畅通,重大交通死亡事故下降。2006年,全省40%以上县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培养和树立5个以上“平安畅通示范地区”;2007年,全省60%以上县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培养和树立10个以上“平安畅通示范地区”;2008年,全省80%以上县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基本形成全省道路平安畅通的良好局面。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