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方案》的通知
(苏卫医[2006]42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医疗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促进护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厅根据
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组织制订了我省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005-2010)〉方案》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江苏省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005-2010)》方案
为促进我省护理工作全面发展,加快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进程,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实现我省“两个率先”的总体目标,根据
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的要求,结合我省护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护理事业发展的总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省护理事业的总目标是:依法加强护士执业监督管理,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临床护士人力资源科学合理配置;深化整体护理内涵,巩固提高临床护理质量,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探索发展专科护士制度,提高护理专业技术水平;促进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全面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发展社区护理服务,适应社会发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护理需求。
二、护理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1、护士依法执业,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注册有效率达到100%;
2、到2010年底,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不低于40%。其中三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低于2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不低于50%;二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不低于40%。
3、2008年前,二级以上医院建立护理垂直管理体系,各级管理人员职数按照《江苏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目录(试行)》的要求配置到位;2010年前,500张床位以上的三级医院要配有护理专职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