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情况。推动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与稽核,完善征缴工作奖励机制情况;开展以优势行业企业为重点的征缴稽核、以医疗保险为重点的支付稽核和清理企业欠费工作情况。
(七)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征缴、保险金发放和基金管理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基金决算工作情况。
(八)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情况。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归集流程,加强对做实后的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情况;强化医疗保险定点就医购药管理,完善医疗保险用药和诊疗项目管理办法及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情况;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情况。
(九)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制度和配套政策情况;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
三、关于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情况。启动实施“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行以签订劳动合同为重点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情况;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推动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情况;以集体合同的重签、续签为重点,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情况;在中小型非国有企业集中地区大力推进区域性集体协商以及工资分配、工作时间和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的集体协商情况;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情况。
(二)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情况。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典型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情况;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情况;研究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和制订劳动定员定额行业标准情况。
(三)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情况。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推进建立区域性调解组织,探索在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双方协调解决争议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完善仲裁办案机制情况。
(四)加强维稳和信访工作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情况;贯彻《
信访条例》,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