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实施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和能力促创业计划,开展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探索培训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情况;组织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进展情况;全面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等情况。
(五)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情况。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启动技能扶贫项目和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情况;搞好劳务输出示范县建设,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情况;加强和改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组织实施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试点工作情况;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鼓励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情况等。
(六)加强失业调控工作情况。制定失业调控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情况;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的职工安置和监控工作情况;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攀升的好做法;研究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和劳动力调查状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情况。
二、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情况。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工作情况;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情况;完善企业年金配套实施办法,研究支持企业年金制度情况。
(二)养老保险盟市级统筹情况。养老保险盟市级统筹运行、总结评估工作情况。
(三)做好失业保险工作情况。完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做好与最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衔接工作情况;研究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以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为重点,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情况;优化失业保险业务流程,逐步实现失业保险业务全程信息化情况。
(四)完善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情况。推进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资金来源问题的典型经验做法;生育保险工作制度建设和扩大覆盖面情况。
(五)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情况。以大中城市为重点地区、以高风险的煤炭和建筑等为重点行业、以农民工等为重点人群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情况;事业单位和民办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和经验;完善工伤认定制度,推行劳动能力鉴定新标准,研究拟定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等标准情况;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