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系统2006-2010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通知
(穗教法规〔2006〕4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局属各单位、局管各民办学校:
为了加强2006-2010年期间广州市教育系统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我局制定了《广州市教育系统2006-2010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今后五年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一并贯彻实施。各单位制定的五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请于2006年6月30日前报我局政策法规处。
二〇〇六年六月七日
(联系人:刘平伦,联系电话:83187912)
广州市教育系统2006-2010年
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
2001-2005年,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市教育系统各个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不仅顺利完成了这一阶段的普法工作规划,使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普遍得到增强和提高,而且实现了依法治理的阶段性目标,使我市的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后五年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在认真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定广州市教育系统2006-2010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我市教育系统2006-2010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要求,在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施依法治教,大力推进全市教育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为创建教育强市,实现全市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广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我市教育系统2006-2010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是,通过普法和依法治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推进广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逐步实现教育公平,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