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劳动保障系统2006年反腐倡廉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内劳社办字[2006]36号)
各盟市劳动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劳动保障系统2006年反腐倡廉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内蒙古劳动保障系统2006年反腐倡廉
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安排
2006年,劳动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劳动保障“推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三项重点工作,服务大局;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推进行政效能监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基金、资金监督检查为重点,促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和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纪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抓好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第八次全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开展学习党章活动。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要始终把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把全党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照党章行动。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学习贯彻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牛玉儒等时代楷模为榜样,以肖占武、税玉江为反面典型开展廉政教育。以权力观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党章和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