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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平台,提高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能力。加强重庆市WTO/TBT通报咨询中心工作,建立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工作机制,形成从市政府主管机构到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市)、专业研究机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良性互动联络机制。构筑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体系和信息系统,做好信息收集、分析、研究、推广、处理和反馈工作;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通报、评议、咨询与培训等服务。提高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积极应对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4.围绕构建诚信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在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方面上台阶。

  强化法制和民生计量。对标准计量器具和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方面,并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严格按照检定周期依法实施强制检定;重点解决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电能表、水表、煤气表、出租车计价器、电话计费器、衡器等方面的民生计量问题,提高其受检率和合格率。建立和完善对生产、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和其他热点商品的计量监督机制,把消费者关注的民用液化气计量、出租汽车计费、加油(气)站油量、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等热点计量问题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严厉打击计量欺诈行为;进一步强化餐饮、眼镜制配场所和用于税收管制的计量器具监管力度;加强对粮食、化肥等农资产品收购和销售使用的计量检定工作,确保结算、定等、定级的计量器具受检率、合格率达100%。

  进一步提高计量对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项目的参与度。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项目的建设,选准切入点,增强参与度。为重点企业全方位开展计量服务。加强计量检测技术及方法的研究,建立和形成一批涉及高新技术领域的计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搭建一个以市场为导向的、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的检测校准平台,全面提升我市的计量检测能力,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打入国际市场提供强有力的计量保障。

  引导企业加强计量基础。以贯彻ISO10012.1标准为切入点,引导企业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提高企业计量保证能力,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供可靠保证。针对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电力、建材等高能耗行业的特点,加强能源计量工作,推广节能计量管理先进经验,提高能源计量检测水平。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依法加强监督管理;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指导中小型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保证规范要求,引导其建立适应生产需求的计量检测体系,依法自主管理计量工作,帮助其他基础薄弱的小型企业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对企业提高质量、节能降耗、减少污染、增加效益等方面的作用。

  建立科学、权威、规范、公正的实验室评审体系和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体系,使我市认证认可工作持续保持在西部领先地位。建立动态化的管理机制,实现对检验机构的长效管理。提高计量认证现场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促使检验机构行为规范、检测手段科学先进。对农产品、建筑建材、交通、室内环境等事关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生活和健康的检测机构加强能力考核。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对节能、节水、环保等领域强化认证。建立健全质量认证、咨询、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网络,实现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规范;建立机构诚信档案,引导认证、咨询培训机构创服务品牌。

  5.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在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上台阶。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方面。一是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继续坚持全过程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以遏制事故为目的,以现场监察为手段,以使用环节为重点,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两大体系,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设备、场所开展专项治理。建立以质监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以检验机构为支撑,积极发挥基层政府(乡镇和社区)、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安全监察网络,初步建立法规和制度较为健全、执法手段基本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二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建立市、区县(自治县、市)、乡镇、企业等多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开展对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准则、监测指标等关键技术的系统研究;监督企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建立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加快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成立市、区县(自治县、市)、乡镇等多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制定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重庆市特种设备事故处理中心”,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快速反应机制;组建快速、有序、高效的专业化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提高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严格按《重庆市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程序》处置安全事故,把各类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坚持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努力提高特种设备事故的结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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