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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2006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61个部门及单位

  1.规范权力运行方面: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规定,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各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用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高效执法。

  2.规范管理改进服务方面:加强管理,规范程序,改进服务,提升形象,推行社会承诺,制定办事公开等便民利民措施,切实提高服务效果。

  3.监督检查方面:完善各项制度,健全监督机制,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处理信访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落实纠风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等。

  4.廉洁奉公执法为民方面:严格执行纪律要求,依法行政,做到清正廉洁,执法为民;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纳税人利益问题的发生。

  (二)学校、医院和基层卫生所(站)

  1.执行政策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贯彻落实校(院)务公开各项规定,规范收费行为,认真治理药品回扣、开单提成及收受“红包”等侵害广大群众利益的问题。

  2.全局观念方面: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发展稳定大局,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认真解决上学难、看病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3.工作作风方面:严格落实责任,办事不推诿扯皮;服务主动热情,工作求真务实。

  4.清正廉洁方面:严格执行纪律,做到优质服务,廉洁高效。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

  评议工作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制定计划

  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评议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职责,于4月30日前将评议计划报苏州市政府纠风办。

  (二)组织实施

  1.动员部署(4月下旬)。市政府领导已在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对今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出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2.选聘、培训评议员,建立评议组(5月上旬)。苏州市区建立二个评议组,分别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系统的评议工作及学校、医院评议的指导协调工作和去年重点评议的文广、广电总台两个系统的“回头看”工作。市及各县级市、区教育局、卫生局根据各自实际选聘评议员,建立评议组,并对评议员进行培训。

  3.参评单位自查问题(6月底前)。各参评单位结合工作目标,通过各种形式认真排查本系统、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年着重解决的1~2个突出问题,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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