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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等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通知

深圳市文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和和信息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深圳警备区、市总工会、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通知
(2006年5月23日 深文〔2006〕168号)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粤发〔2004〕21号),近日,省文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军区政治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联合下发了《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通知》(粤文社〔2005〕5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进一步落实《通知》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设施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力度
  根据中央、省的有关要求,凡属市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一律向未成年人免收门票开放;凡属市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实行免收门票或者优惠门票开放;凡属市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的公益性文化设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未成年人实行优惠开放措施。
  市博物馆、深圳美术馆、关山月美术馆、深圳画院、市群众艺术馆等公益性文化场馆举办的各类展览活动,继续实行未成年人凭学生证、儿童证等有效证件免费参观。
  科技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名人故居等场馆要根据各自情况,创造条件对未成年人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对学校组织的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家长携带未成年人参观的,对未成年人实行免票;对未成年人个人参观的,实行半价或1/4票价优惠。
  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文化宫(含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要坚持面向未成年人的服务宗旨,并与学校组织的素质教育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适合未成年人参与的活动。
  市少儿图书馆与学校图书馆要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设定“未成年人参观接待日”,免费接待未成年人参观,为未成年人免费办理图书借阅,对复印等收费项目要实行半价优惠。市少儿图书馆要开设免费的未成年人阅览室或未成年人多媒体阅览室,免费举办面向未成年人的讲座、培训、展览等活动。
  二、免费开展针对性强的各类文化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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