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投资效益:要把技术创新、工程创优作为竞赛的重要目标,比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比自主创新,比节能降耗,力争节省开支、提高工效、降低能耗、控制投资概算,提高重点项目建设的科技含量,通过创新、节约达到投资效益最佳的目的。
比安全生产: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为基础,比安全生产意识、安全保证体系,比消灭因工重伤、死亡事故,以班组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实现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比精神文明建设: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比思想政治工作、全局观念、团结协作、劳动纪律,比现场文明施工和美化工地环境。
三、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立功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
1、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局联合组成市重点项目建设立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竞赛办,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电话:83259948),负责开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立功竞赛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和评比表彰等日常工作。
2、各县(市)区政府及总工会、发改委、建设局和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和本《意见》要求,认真抓好本区域内重点项目建设立功竞赛活动,建立竞赛活动领导及办事机构,制订具体竞赛实施办法,并督促区域内参赛单位制订竞赛方案,积极开展竞赛活动。
3、各县(市)区竞赛活动领导及办事机构每季度要对区域内参赛单位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务求竞赛取得实效,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竞赛办。同时也要认真挖掘和总结、推广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4、市竞赛办将组织半年度抽查与年度考核活动,召开经验交流会,表彰取得重大突破和显著成效的自主创新成果和合理化建议。
四、评选重点项目建设立功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在竞赛活动检查、评比的基础上,评出本年度“重点项目建设立功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
1、评选范围:
2006年度福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立功竞赛参赛单位,包括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单位。
2、荣誉称号设置:
2006年度福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立功竞赛先进单位;
2006年度福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立功竞赛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