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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热作加工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2006修订)


  (一)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有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3)有一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一定成绩。

  (4)了解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规范、规程及其编写依据,并能用以指导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改造和创新工作。

  (5)能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有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的研究课题或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有一定实用价值或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

  (4)了解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规范、规程及其编写依据,并能用以指导科研、设计工作。

  (5)能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实践经验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相应人员的条件之一:

  1、生产、技术管理人员

  (1)独立地承担某方面的生产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解决过较复杂的生产技术难题;

  (2)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本企业或上级下达的重点科技项目或重点工程;

  (3)参加编写一个以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或本行业省部有关的规范、规程、管理办法。

  2、研究、设计人员

  (1)独立地承担某方面的技术工作,解决过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至少负责过一项县级以上重点项科研项目或技术推广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前五名)参与完成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技术推广项目;

  (3)参加编写一个以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或本行业省部有关的规范、规程、管理办法;

  (4)参与项目可行性报告的部分编写工作或项目的部分技术设计(经论证通过)。

  (三)业绩成果

  任现职以来,作为主要完成者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获地厅以上科技奖三等奖以上1项(以获奖证书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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