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取防汛防台具体措施,提高应急抢险实战能力
今年的防汛防台工作要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各单位要在市、区两级防汛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在完善各项前期准备的同时,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近期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清理各类高空构筑物。对装机时间在2年以上的碟型天线、空调外机,光伏光能设备等室外设施要全面加固;要组织力量加固大树、老树、车棚和烟囱,坚决清理年久失修、弃之不用的广告牌、墙面标志等设施,防止坠倒伤人。
(二)维修排水设施设备。组织力量清理屋顶平台,保证天沟和落水管道通畅;疏通排水管网,清理下水井,确保校区和道路排水畅通;低洼易涝地区应设置必要的贮水井、排水泵和“小包围”,落实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强化建筑工地防汛防台管理。把校内建筑工地纳入本单位防汛防台工作管理体系,制订有关防汛防台责任协议,要求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做好塔吊、工棚、脚手架、配电和工地的各项防汛防台措施,确保汛期建筑施工安全。
(四)开展重点部位的防汛防台工作。注重各类地下空间的防雨水倒灌、渗水和防触电工作,提前落实有关预防措施;汛期要加强对锅炉房、配电间、危险品仓库、图书馆、机房等部位的实时监控,防止发生恶性事故。
(五)加强防汛墙安全巡查。有关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防汛墙管理,杜绝防汛墙抢险通道堵塞,堤防开缺和任意系泊带缆情况,发现管涌、渗漏等险情要及时抢修并立即向防汛部门报告。
四、加强预案、预警及信息报送工作,提高防汛防台工作整体协调性
为建立本市教育系统立体型、系统性、网格化的防汛防台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根据“条块结合,信息共享”的工作要求,主动与所在地区防汛部门取得联系,交流工作情况;认真安排汛期值班力量和抢险队伍,开展相应工作培训;关注汛情、雨情和台风情况,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增加防汛防台协同作战能力。
根据《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本市一旦发出三级预警信息(黄色预警信息),各单位主管领导必须到现场值班,各路队伍必须到岗位待命,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负责本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指挥和协调工作;发生险情、灾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区防汛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防止发生信息漏报、误报、迟报和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