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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2006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2006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后〔2006〕7号)


各高校、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委直属单位:

  本市今年从6月1日起进入一年一度的汛期。5月29日市政府召开了2006年上海市防汛工作会议,会议回顾了去年本市防汛抗台情况,全面部署了今年防汛防台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部门、各行各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齐心协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确保全市安全度汛。为全力做好本市教育系统2006年防汛防台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制,提高防灾减灾协同能力

  防汛防台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师生生活正常进行的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行政首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建立相应的防灾体系和应急机制;要健全本单位防汛防台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实行工作首问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结合本市大学园区和新校区建设的实际,合理安排好工作力量,实行园区防汛防台联动合作和网格管理,依法争取区(县)政府、街道在“防灾、避灾、救灾”等方面的支持;要以防汛防台工作为主线,全面分析本单位安全工作隐患,加强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突出各项整改措施的实效,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汛期各项工作安全进行。

  二、加强防汛防台设施检查,提高抵御汛台基础水平

  针对今年影响华东地区的台风略多、雨水偏多、高温偏多和入梅偏早的气候特点,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抓紧有利时机,全面开展防汛防台基础设施建设的检查,做到“五不放过”,发现问题要提出应对性措施。要立即开展本单位防御重点和薄弱环节的检查,着重对高空构筑物、大树老树、危房工棚、供配电房、地下设施、排水泵房、食堂宿舍、出租房屋、低洼地区等方面的防汛防台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要会同所在地区防汛主管部门,开展对校内河道、防汛墙、避雷设施、抢险物资、水闸等系统的全面检查。对无标准防汛护墙的通潮河道、通潮水闸要加强监控,防止突发性潮水倒灌;要落实本单位防汛防台分级管理和应急响应体系,建立“灾前、灾中、灾后”防控规范,以科学管理提高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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