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进一步落实《郑州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及报送制度》和《郑州市食品安全质量公报发布制度》,启动市、县两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建设。开展乳品、猪肉、香精香料、甜味剂、化妆品、面粉、植物油等重点品种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结合我市实际,选择重点品种和环节的重大危害因素开展食品安全调查和分析。
(三)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郑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郑政文〔2005〕192号)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组织我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四)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控。选择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的调查研究,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规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的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加大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察力度;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尤其要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建立健全重大食品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五)切实搞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中宣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报道工作的意见》(中宣发〔2005〕35号),规范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知识普及五年规划纲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素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大中专院校要组织学生志愿者利用暑期广泛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社会实践活动。
(六)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评估工作。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运用“双评”机制(即对食品安全隐患开展评估和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绩效进行评价),促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取得实效。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根据《郑州市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组织开展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并向媒体通报评估结果。
各县(市)、区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在6月10日前上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年底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上报市政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