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郑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06〕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郑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五日
2006年郑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河南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31号)精神,按照《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见》(郑政文〔2005〕191号)要求,现制定2006年郑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面粉、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畜产品、食盐、饮料、酒、瓶(桶)装水、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整治,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我市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预期目标如下:
(一)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3%。新增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0个,新增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0个,无公害林产品产地面积增加4万亩。通过无公害畜产品认定产地企业增加8家,充实完善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1个,新增2个县(市)开展农资连锁经营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