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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南京市食品放心工程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南京市食品放心工程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6〕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6年南京市食品放心工程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六月六日

2006年南京市食品放心工程
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精神,结合南京实际,在全市开展以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为重点的食品放心工程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

  一、强化组织协调,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四级网络。充分发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强化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区县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健全和完善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建设,加强对镇街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开展。逐步建立基层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员队伍,填补监管空白。(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各区县人民政府)

  2、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食品安全信息交换、处理和发布平台,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我市食品安全质量预警和安全事件应急机制。(责任单位:市食安办)

  二、加强源头监管,确保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

  3、实施农产品品牌创建战略,规范种植养殖业行为。以实施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为抓手,着力提高10大类品牌农产品省内市场知名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0个,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20个;培育省级名牌农副产品和加工食品5个以上、市级名牌农副产品和加工食品10个以上,确保所有获得省级名牌的食用农产品全部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的质量认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相应管理体系的认证。(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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