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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通知
(湘办〔2006〕17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9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肖 捷 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张家良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李妙和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王桂云 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成 员:钟 实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邹东仁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卢乐云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励明安 省公安厅副厅长

      石建辉 省财政厅副厅长

      胡进安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肖常锡 省建设厅副厅长

      詹新华 省交通厅副厅长钟志慧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易昌伦 省商务厅副厅长

      肖策群 省卫生厅副厅长

      刘崇斌 省审计厅副厅长

      唐德胜 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周森保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建飞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许显辉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欧亚平 中国银监会湖南监管局副局长

      江新建 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副局长

      刘 钢 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副局长

      王文桃 国家电监会长沙电监办副专员

  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省监察厅),王桂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曾阿思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研究制定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规定;研究处理与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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