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居民充分了解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在民主选举的实践中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4.做好骨干培训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尤其是基层换届选举骨干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5.落实选举工作经费。各级政府要根据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及财力合理安排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的经费,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共驻共建的机制,争取驻社区单位援助。
(二)精心组织选举工作
1.及时成立居民选举委员会。为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各地可比照农村村委会选举的做法,成立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社区居委会选举事宜。居民选举委员会由居民会议推选产生。
2.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和候选人提名工作。选民登记工作要努力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坚持社区居委会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产生,引导选民把那些素质好、威信高、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心为居民办事的人提名为候选人。
3.让选民充分了解候选人。通过公开演讲、见面会等简便形式,为候选人提供展示自己、宣传自己的平台,为选民提供了解候选人的机会。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通过墙报、广播、社区局域网络等多种形式,建立起候选人与选民之间的沟通渠道。
4.组织好投票工作。维护投票大会的现场秩序,严格按照选举程序组织投票,禁止任何人在选举现场向选民展示钱物等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要提供充足、规范的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完全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投票结束后,应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向新当选的居委会成员颁发当选证书。
5.认真对待选民上访。要及时受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的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选举程序等问题的咨询,要及时给予答复;对到期不选、贿选以及违法操纵选举等严重侵害居民民主权利的行为,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与信访人见面;对因居委会选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早发现,早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早处置。
(三)积极做好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
1.做好交接工作。交接工作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主持,原社区居委会干部应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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