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按《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
十条“国家实行地质灾害调查制度”的要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在积极争取各方帮助与支持的情况下做好所辖范围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包括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巡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等,调查工作成果是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灾预案的基础,也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做得好是编制好县、乡、村、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案的保障条件。
截至2005年底,我省已完成76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2006年我省将继续开展易发区内38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该项工作的开展和深入将查清调查区内地质灾害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征、形成机制、影响因素等,为各级政府有计划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重要作用。
(四)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御区段应明确监测责任人及监测人。监测工作部署应针对不同灾种的特征、分布情况有针对性的布设并在预案编制中予以说明。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监测,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参与地质灾害调查的专业技术队伍和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做好简易监测方案的选择和监测员的培训,尤其是出现临灾引发因素和征兆的判别、险情的及时处理和报告均要求监测人员能较熟练的掌握。
地质灾害的成功预报是取得成功减灾工作效果的重要手段。预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目前我省地质灾害预报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发布区域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二是推进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点在出现临灾征兆时进行临灾预报。根据不同灾种的发生前兆提前作出预报,按预定的疏散路线进行撤离。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应急工程处理措施,切实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巡回检查。根据我省地质灾害发育分布情况,2006年省国土资源厅安排7条路线对全省21个市(州)开展巡回检查工作。各检查路线如下:
1.广元市-绵阳市-德阳市。
2.凉山州-攀枝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