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06]87号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我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搞好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和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以建设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基础,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
专项整治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整治与建设、打假与扶优、整顿与规范有机结合起来,落实政府责任,整合执法力量,强化监管监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狠狠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
二、重点范围
重点产品:蔬菜、水果、粮食、食用油、肉、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边销茶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
重点区域:突出抓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
重点场所:突出抓好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食店、小餐馆、农家乐、学校食堂和生猪屠宰厂(场)等。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各级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饲料的认证工作,加大对认证产品及标志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继续开展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兽药残留、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及使用技术,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