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好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抓紧应急管理机构组建工作,在2006年3月初步形成应急管理网络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应急管理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与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通过加强协调、整合资源、整体推进,逐步形成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和高效运转机制。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预案在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加快预案编制进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快区(市)县应急预案、市专项应急预案和市级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编制工作,有关部门还要及时做好大型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在2006年6月底前基本建立我市应急预案体系。要切实做到从各级政府到基层单位都有预案,不断层;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制订相应预案,不或缺;相关预案间互相衔接,不留空档,确保预案层级分明、规定具体、科学规范。
(四)认真研究,充分论证,注重预案的可操作性。在完善和修订预案过程中,要围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充分借鉴国内外的成功做法,注意吸取以往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经验教训,加强调研,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不断提高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五)搞好调查,重视评估,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性。按照国家和省、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搞好调查评估工作,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市政府应急办要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