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意见


  (六)创新考评机制。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明确基层农技人员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聘用单位要将考核指标量化、细化。乡镇农技人员的考评由乡镇政府进行,以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民群众对农技人员的评价作为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工作业绩考核,形成长效的管理制度,确保基层农技人员把精力全部投入到农技推广工作。要建立优胜劣汰的考聘机制,实行一年小评、两年中评、三年总评,对考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继续聘用。改革收入分配机制,建立农技人员专项岗位津贴,将农技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相联系,按岗定酬、以绩付酬,确保农技人员的平均报酬高于同级行政人员收入的30%以上。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对长期在乡镇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农技推广人员要优先考虑。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组织

  (七)支持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发展。大力发展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是构建新型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市场引导、政府扶持、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产品专业协会和从事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农业机械的生产企业延伸服务领域,开展专项的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工作;鼓励供销合作社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兴办基层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营销、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新技术推广与服务的紧密结合。鼓励各类科技服务组织在为农服务中不断壮大自身实力,形成服务组织在发展、农民群众得实惠的“双赢”局面。要有重点的选择一批与农民群众利益联结紧密、带动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的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加大扶持力度,使之逐步成长为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八)充分发挥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技术集合和推广作用。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是科技成果的重要来源,要充分发挥其技术集合作用,努力做好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工作。各类农业教育和科研机构要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纳入自己的职责,推进科研与生产的融合,采取设置教学点、派驻指导站、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企业、合作组织建立定点联系制度等形式,创办与自身科教成果紧密相关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开展成果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信息和咨询服务。鼓励农业科研教学人员兼职从事技术推广工作,为普及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供支持。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