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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劳动保障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 网站信息实行审核发布制度。厅办公室负责省内政务信息的审核和上传,厅信息中心负责省外政务信息的审核和上传。信息的管理由厅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审核发布程序为:省内政务信息经厅各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审核,形成电子文本报厅办公室复核发布;省外政务信息由厅信息中心收集发布。涉及重大新闻事件和重要公告的发布须由厅领导审核批准。
  第七条 厅内各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必须选配一名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的技术人员为网站信息员,具体负责采集上报、收发信息和电子邮箱管理。
  第八条 厅内各处室、单位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每个工作日都要对相关板块进行管理维护(见附表),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相应板块内容进行修改、添加或删除。各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上网信息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省厅指定的电子邮箱中(news@jxldbz.gov.cn)。

第三章 电子邮箱和论坛管理

  第九条 劳动保障网电子邮箱(以下简称电子邮箱)是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分配的专用电子邮箱。各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应定时上网,严格管理,使用电子邮箱下发文件、通知,并及时接收和承办。不得将电子邮箱作非法用途或转让他人使用。电子邮箱由厅信息中心统一管理,负责其设立、维护和撤销。
  第十条 网站设置的“厅长信箱”由厅办公室管理和督办,每个工作日整理转发网上信件到相关处室、单位的电子邮箱中,各处室、单位每个工作日要查收电子邮件,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网上信件。对信件中反映的情况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的问题或突发事件等应报厅长审定。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论坛是提供给网民发表意见、咨询政策、相互交流的平台。厅信息中心负责论坛的设立、撤销以及管理维护。

第四章 网站管理与技术维护

  第十二条 厅信息中心负责“江西劳动保障网”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网站升级和技术改造,负责网站版面调整、更新和数据备份,按季度通报各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和本厅各处室、单位信息报送采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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