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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6〕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6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五日

  2006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我市“十一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不断优化口岸环境,提高口岸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和港口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2006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坚持“四个明显”(即口岸环境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通关速度明显加快、综合费用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按照“突破中间,带动两翼”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以“三化”(信息化、集聚化、数据化)为主要特征的电子口岸建设,把宁波口岸的服务环境、通关速度、工作效率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力争口岸外贸运输生产再上新台阶。
  2006年宁波口岸大通关的效率目标是保持或超过国内先进口岸的水平。对客户有快速通关需求、单证准确完备、手续齐全的海运进出口集装箱货物,通关提、发货在24小时内完成;空运进出口货物“沪甬直通车”通关提、发货在10小时内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现场会和吴仪副总理关于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巩固基础成果、完善一期项目、扩大应用范围、搭建稳定平台的方针,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调动各相关单位建设电子口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平台政务系统整合,加快物流应用项目建设推广,加强平台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完善平台服务功能和数据、应用、技术等基础架构,全面实现两个100%(口岸相关部门100%在同一平台上实现政务公开并协同作业;上网企业100%享受大通关核心流程服务,初步将海运进出口核心环节打通)目标。(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见附件)
  (二)推进跨区域大通关建设。积极促成建立“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机制,做好转关业务的规范简化及“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工作,确保区域通关一体化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推进省、市大通关联动,实现宁波电子口岸信息平台与浙江电子口岸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促进义乌、金华、绍兴等周边地区“无水港”建设,重点拓展江西、湖南、四川腹地货源,吸引更多的省内外外贸货物从宁波口岸进出。完善口岸大通关协调、应急、督查、激励机制,更好地促进口岸发展。(责任单位:市口岸打私办、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市外经贸局、市交通局、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宁波港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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