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鲁政发〔2006〕6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业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一日
山东省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
我省依法行政第三个五年规划(2001-2005年)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质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蔚然成风,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了重要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但是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领导干部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识还不强,依法行政的保障水平还不高,行政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面临的一些体制性障碍亟待解决。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落实省委“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围绕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的目标,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2.基本目标。今后5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坚持不懈地努力,切实解决依法行政进程当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为1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坚实的基础。基本目标是: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基本形成,依法决策的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政府立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及时反映,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科学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监督制度基本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监督效能明显提高,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社会弱势群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