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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大杨石组团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大杨石组团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6〕115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大杨石组团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6〕6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主城区大杨石组团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沙坪坝区、高新区管委会和渝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北以高九路为界,西以石小路为界,东、南以石新路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以居住为主,兼有教育科研及配套公共服务功能。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城市建设用地)198.49公顷,其中居住用地97.39公顷、公共设施用地21.04公顷、道路广场用地47.33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27公顷、绿化用地18.57公顷、特殊用地12.89公顷;规划总人口为4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结合现状编制专业规划;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加大旧城改造力度,注重对用地结构与土地经济效益的分析研究,努力提高土地使用价值,保证公共设施、道路、公用设施、绿化以及地铁一号线建设用地;进一步完善交通组织,结合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分级优化道路交通,合理确定停车站(港)、路面宽度及步行系统,注重规划地块与外部路网的衔接;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落实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等管线走廊;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加强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设施完善、交通便捷、城市景观富有特色的新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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