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改进参事的管理服务工作
新品参事除从国家行政机关聘任的外,从其他单位聘任的均不进入国家公务员序列。聘任制参事保持原行政级别和技术职务;爱受聘期间达到离退休年龄的,由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长离退休手续,其所担任的技术职务予以保留,纳入原单位统一管理;解聘后影即使按有关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受聘参事所在单位调整工作人员职级时,对参事应与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对待。个别从台港澳地区和国外回来定居的知名人士被聘为参事的, 如未在其他部门、单位任职,由市参事室商有关部门根据本人实际,参照其他参事的情况,相应解决有关待遇问题。
任命制参事均不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其工资调整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加强市参事室领导班子建设
市参事室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在政治思想、组织领导能力、业务水平和身体状况等方面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不搞照顾性安排。领导班子成员是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的,其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同级政协领导成员的任职年限;是中共党员的,原则上按照现行干部离退休年龄办理,个别确因工作需要的,经市政府批准,可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
市参事室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市参事室工作,努力提高市参事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参事工作的活力。同时注意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与合作,主动向参事所在单位提供参事的有关情况。
五、切实加强对市参事室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为了更好地组织参事参政议政,加强对市参事室工作的领导,市政府由一位副市长分管市参事室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适时向参事通报形势和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情况,听取参事的意见和建议。市参事室在统战政策和参事安排方面,要主动接受市委统战部的指导。
根据参事市统战、咨询工作的需要和本市实际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妥善解决新聘任参事的编制问题;财政部门将根据财力可能及业务活动和统战活动需要核拨经费。为了适应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今后遴选参事时,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参事履行职责时进行的调研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参事所在单位应对参事的参政议政活动给予支持,并把参事参政议政的实绩作为对其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其中实行工作承包制或定额管理的单位,应适当核减参事的业务工作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