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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员、工作员办公室改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员、工作员办公室改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的通知
(京政办[1981]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高等院校:
经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讨论批准,为与国务院参事室及其他省市参事室在名称上取得一致,将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员、工作员办公室改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原专员、工作员办公室的专员、工作员改称参事。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与北京市文史研究馆和署办公,对外两块牌子,内部为一套办事机构,不增加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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