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粮发[2005]90号)
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以下称《纲要》)(国发[2004]10号)和《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印发〈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2003年-2007年)〉的通知》(京发[2003]28号),根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4]36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印发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点。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点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国务院《纲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确立了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明确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对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后几年是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促进本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使首都粮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我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今后几年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1.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处理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市场、企业的关系,切实把行政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保障各种粮食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按照市场化原则指导和规范粮食行业协会的发展,发挥其行业管理与行业自律作用。
2.依法规范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根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好粮食收购、军粮供应、陈化粮购买资格等行政许可工作,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