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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晋政办发〔2006〕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晋发〔2005〕9号)精神,有效保护全省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绿色山西”建设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是重要的自然灾害,不仅具有水灾、火灾的危害性和毁灭性,同时还具有生物灾害特有的隐蔽性和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近年来,随着灾害性天气频发、全球经济一体化速度的加快、地区间经贸的日益频繁,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传播趋势加剧,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全省每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达500余万亩,对森林资源和新造林成果构成严重威胁。红脂大小蠹、油松毛虫、叶蜂等大面积发生对我省乡土树种油松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杨树蛀干害虫造成交通干线防护林及农田林网带断网破;鼠(兔)害的猖獗危害,严重影响了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直接影响到退耕还林、防沙治沙、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的成效;白蚁在我省局部地区危害成灾,对当地林业生态建设和群众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经济林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及到林农的经济利益和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进程。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不仅制约着全省林业生态建设的健康发展,也对全省的经济发展造成了影响。因此,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有效遏制生物灾害严重发生的迫切需要,是保护生态建设成果、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绿色山西”建设的必然选择,是减轻灾害损失、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的严重性,切实提高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战略地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推进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明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紧紧围绕“绿色山西”建设目标,积极推进森林健康,全面加强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预防,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严密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维护生态安全,继续开展工程治理,大力推行无公害防治,依法管理,创新机制,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势头,促进林业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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