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工作网络化的组织体系
任务目标: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组织,重点是健全基层残联组织;健全各类专门协会,加强对专门协会的领导、指导和引导;加强对残联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考核和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对康复工作人才的培养工作,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和社会竞争力;积极构建就业网络、技术培训网络和扶贫开发服务网络,建立残疾人就业评估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网络;加强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建设。
主要措施:
1.加强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及社区(村)残疾人组织网络建设。市残联要充分发挥在全市残疾人工作中的中心作用;县(市)、区残联要根据当地实际开展创造性的工作;做好乡镇(街道)残联专职理事长和残疾人专职干事的配备工作,“十一五”末达到90%以上;社区 (村)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十一五”末达到 80%以上,并配备残疾人专职干事(或残疾人联络员);“十一五”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对残疾人专职干事或联络员轮训一次。
2.健全专门协会组织。市、县两级残联建立健全残疾人专门协会,有条件的地方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为专门协会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3.认真落实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市、县两级残联要利用换届、干部调整等时机,充实残疾人领导干部,市残联领导班子中要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残疾人干部在市、县两级残联机关中应有一定的比例,“十一五”未争取达到15%以上。
4.结合全国第二次残疾人基本情况抽样调查,认真做好我市残疾人状况的分析工作,逐步建立残疾人状况基础数据库。
5.构建残疾人思想教育网络。各级残联及残疾人组织要建立和完善对残疾人进行思想教育的机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残疾人工作的需要,制定具体的思想教育计划,采取各种形式,切实抓好残疾人教育工作的落实,做到残疾人骨干每年、残疾人每5年接受一次主题教育。通过思想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引导和鼓励残疾人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意识。
6.完善康复工作技术指导网络。到2010年,完成对县级以上康复工作管理人员、康复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 70%社区康复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针对五类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各县(市)、区至少培养一名技术指导专家,负责社区康复员的培训和业务工作指导;发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在培养康复专业人员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利用各种社会教育资源,依托卫生、教育机构,加大对康复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将基层康复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全科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计划;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康复科学研究,为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7.建立残疾人康复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指标评价体系,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列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的考核目标,规范残疾人康复服务技术标准和干预效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