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甬政发[2006]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宁波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四月四日
宁波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要求
“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的我国“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立足点,以机制建设为中心,以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为主调,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努力把我市残疾人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残疾人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工作网络化的组织体系、社会化的运作体系和法制化的政策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切实做好残疾人康复、就业、就学、扶贫、维权等各项工作,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环境,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贯彻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加大对残疾人工作的投入;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残疾人的自主能动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的建设;加大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的制定力度,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加强残疾人组织特别是基层残疾人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巩固残疾人工作的组织基础;加强残疾人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