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推进滨海盐田开发建设,建成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生态环保型工业区块,成为象山港产业集聚区有机组成部分。沿海中线一期北仑至瞻岐段计划6月份竣工,二期至奉化段年底前开工建设。(鄞州区政府)
(3)启动沿海中线公路和奉化城区至莼湖一级公路工程,完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开工建设红胜海塘围涂,建设裘村110千伏输变电1座、峰景湾旅游度假项目、浙江船厂扩建项目。(奉化市政府)
(4)扎实推进象山港生态经济型港湾建设,加快南部区域发展,做好环象山港公路、象山港物流园区等前期工作,环象山港公路象山段开始动工建设。(象山县政府)
(5)加强强蛟临港循环经济试点区建设,扎实推进国华宁海电厂、海螺水泥粉磨站、泰山纸面石膏板等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加快开发宁海湾旅游度假区。(宁海县政府)
(三)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20.理顺建设管理执法体制和机制,探索行政执法“县镇联管”模式,实现建设管理职能前移。
理顺管理与执法的关系,逐步建立集中整治以管理部门牵头,执法部门主动配合的工作方式和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执法主体关系,按照“二级政府、三级网络、四级管理”的思路,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执法运作模式。(市城管局)
121.培育城建项目代建主体企业,推行行政区域内城建项目建设属地化、跨行政区域城建项目代建制。
实现城建项目建设管理重心下移,逐步实行属地化建设管理。加强城建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引进竞争、考核机制,逐步培育城建项目代理主体企业。(市建委)
122.优化交通组织,联通路网骨架,完成六区路网规划整合,适当调整城区金融、商贸布局,均衡新老城区交通流量,开展城市快速路网结构规划,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1)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交通规划为指导,理顺中心城区路网结构,形成中心城区统一的干道管理红线。优化城市快速路网系统,制定城市快速路网与高速公路网、快速路与城市干道之间的衔接方案。(市规划局、交通局)
(2)继续加大中心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推进 “五路四桥”、“五路一卡口”、高速公路江北连接线、北外环东段等工程,建成东苑立交、北外环西段等工程,加速形成城区路网骨架。(市建委)
(3)加强城区交通分析研究,开展城区交通流量调查,科学评估交通组织方案,根据机动车增长速度、路网结构和交通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补充、完善城区交通组织,提高城区交通管理的科学性。(市公安局)
123.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管理,加强社区建设。
(1)探索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领域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加强常态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档次。大力推进“城管进社区”活动,延伸城市管理的空间,整合城市管理力量和资源。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逐步把一些管理权下放到基层,发挥区级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的主体作用和街道的基础性作用。(市城管局)
(2)加强社区自治的制度建设,增强社区民主自治功能。研究制定加强社区服务发展的政策意见,推进社区服务新发展。(市民政局)
124.加大公用设施改造和维护力度,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
(1)加大市政设施改造和维护力度,重点做好人行道、小街小弄、桥梁接坡改造,城市景观灯光升级与节能改造,以及城区低洼积水地区的排水管网改造。(市城管局)
(2)以城带乡,改善城乡市容环境卫生,不断改善乡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状况,积极推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收集处置,逐步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的集中无害化处置。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市城管局、环保局)
(四)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
125.加快实施生态市规划建设,抓好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加快实施生态建设规划,围绕规划建设目标,部署落实“蓝天、碧水、绿色、洁静”生态市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督促完成市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的整治任务。(市环保局)
126.继续实施北仑电厂机组脱硫、镇海电厂油改气等项目。
浙江北仑发电厂5×600MW烟气脱硫工程部分机组移交生产,完成投资2亿元。镇海电厂燃油改建燃气发电工程年内建成投产,完成投资18亿元。(市发改委、环保局)
127.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促进镇海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1)履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职责,分解下达复查工作任务,做好复查迎检工作。(市环保局)
(2)扎实推进镇海污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化工区危险固废处置中心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继续开展镇海区域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力争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顺利通过验收。(镇海区政府)
128.在全社会倡导有利节约资源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推进能源、资源的集约与节约利用,启动建筑节能65%试点示范工程。
(1)大力开展各种节能宣传活动,不定期地开展资源节约专题研讨、技术推广、经验交流、成果展示和培训活动。组织节约能源和水资源专项推广会,面向社会提供咨询和服务。力争把东部新城建设为资源节约型示范城区。(市经委)
(2)推进建设领域的能源、资源集约与节约利用,加大建筑节能科技攻关力度,启动建筑节能65%试点示范工程。(市建委)
129.加快饮用水源保护、水清地绿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工程建设,抓好废弃矿山整治和复绿。
(1)加大重点公益林内饮用水源地72万亩水源涵养林的管护建设力度,完成绿化造林3.5万亩,封山育林和中幼林抚育20万亩,新建成生态公益林30万亩,迹地更新1.6万亩。(市林业局)
(2)继续加大内河整治力度,实施城区内河截污及胜丰河等河道整治工程。启动河网配水工程,继续实施截污纳管工程,探索生态内河建设的新途径,改善内河水质,促进内河生态建设。(市城管局、建委)
(3)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江东南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慈溪、象山等污水处理工程。加快北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城区污水管网改造,积极探索科学的污泥无害化处置方式,建设污泥处置场所。(市城管局、建委,慈溪市、象山县政府)
(4)全面实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重点抓好省“百矿示范”工程慈溪凉帽山矿山治理,开展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试点,全市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45%以上。(市国土资源局)
130.深入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
加大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宣传力度,营造节约利用水资源的社会环境。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培育节水型企业,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力争通过全国节水型城市考评。(市城管局、经委)
131.推进陆海生态环保和同步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调,推进陆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同步监管。(市环保局、海洋渔业局)
132.实行排污总量有价分配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交易权制度和污水处理按质收费制度。
按照《甬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编制实施《甬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推行排污总量有价分配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交易权制度和污水处理按质收费制度。(市环保局、城管局)
133.中心城区新增公绿100公顷。(市建委、城管局)
九、加快文化大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推进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
134.大力弘扬宁波精神,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组织实施文明素质工程,大力普及道德规范,深化“我与文明同行”主题活动。制定《宁波市2006-2008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常态工作水平,促进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群众化。(市文明办)
135.整合文化资源,推进“东海明珠工程”等基层文化建设,繁荣社区文化、广场文化和村落文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推进“东海明珠工程”、村落文化建设示范点和社区文化宫建设。争取新创建“东海明珠”镇(乡)2个,市级村落文化建设示范点25个,社区文化宫15个。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活力宁波”系列文化艺术节。(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136.创造高雅文化发展环境,促进文化精品创作。
争取引进各类高雅艺术演出50场。抓好精品创作和生产,创作1至2个反映宁波当地文化内涵的戏剧作品。积极参加纪念越剧百年华诞活动,扩大宁波文化影响。(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137.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加大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艺术的发掘保护力度,做好“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
实施“水下寻珍”计划,建立各类专题性博物馆。开展优秀民间艺术传人评选,举办甬尚风情民间艺术节,组织系列展览、展示和展演活动,推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举办宁波历史文化名城公布20周年系列活动,继续做好“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积极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138.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广电、新闻出版、文化休闲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档案社会化服务水平。
(1)贯彻落实2006年中央文化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规范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管理,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和舆论引导水平,大力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加强文化产业发展调研,完善产业政策,扶持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2)完成东部文化广场项目整合方案,积极探索项目管理运作机制改革。开工建设宁波博物馆和宁波书城,积极推进天一阁书库前期工作。(市发改委)
(3)实施宁波数字档案馆建设,完成70%已验收企事业单位档案接收进馆,启动国有企业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继续办好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开放档案逐步上网,提高档案社会共享服务能力。(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