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入贯彻扩大内需方针,确保消费和投资平稳增长
(一)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62.以改善农村消费条件为抓手,不断扩大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适应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加快构建能够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要的服务体系。以人为本,加强市场调研,培育一批新的服务消费企业品牌。推进“百镇千村放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促进新型商业业态向农村延伸。立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市发改委、贸易局)
63.积极探索扩大农村住房需求,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积极探索扩大农村住房需求,组织协调开展农村住房救助试点,完成8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继续对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助,树立样板,搞好示范,带动小城镇建设健康发展。(市建委、规划局、农办)
64.发展与农民收入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服务消费产品,支持城市流通企业经营网络向农村延伸,为农民增加消费提供便利。
继续推进“百镇千村”连锁超市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鼓励大型连锁企业从城市向农村拓展,把连锁便利店延伸到行政村,提高连锁经营在农村的普及化、便民化、配送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连锁超市在乡镇的覆盖率达到100%。(市贸易局)
65.按照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出资原则,扩大职业教育消费,积极举办各类培训讲座,引导文娱、休闲、保健消费,拓展社区服务和家政服务。
(1)开展大学生进社区活动,扩大社区教育和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利用市民英语培训基地,完成市民(包括外来民工)免费学英语活动6000人次。(市教育局)
(2)进一步落实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指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围绕现代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发展需求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与创业培训,不断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创业能力。(市劳动保障局)
66.加强消费服务,发展消费信贷,培育消费热点,完善消费政策。
积极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创新消费金融产品,拓展消费信贷领域。加强金融产品和政策宣传,促进社会消费信贷观念转变。加快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和个人征信体系,为推进信用消费创造条件。支持合理的住房信贷消费,拓展消费信贷的广度和深度。(市发改委,人行市中心支行)
67.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教育、医疗价格监管,优化消费环境。
(1)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统筹安排联合整治和执法检查活动,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食品“三网”建设,构建群众饮食安全环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
(2)严把药械市场准入和监管,规范个体诊所和社会医疗机构药械管理。加强对医药广告的监管,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
(3)建立健全学校收费公示、亮证、登记和监管、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市教育局)
(4)强化医疗价格监管,规范医疗服务收费。改进和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减轻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市卫生局、发改委)
(二)促进投资合理增长。
68.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更好地发挥投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发挥产业导向目录作用,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制。有效调控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方向,合理储备前期项目,科学确定重点工程,加大前期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推进力度。(市发改委)
69.完成栎社机场飞行区跑道扩建工程。(市交通局、发改委)
70.推进杭州湾跨海大桥及连接线、甬台温铁路宁波段、绕城高速西段及东段、杭甬高速宁波段改建、杭甬运河宁波段改建二期、城区“五路四桥”等项目建设。
(1)推进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全年完成工程建安费20亿元。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完成路基工程并进入路面施工,完成投资8亿元。(杭州湾大桥指挥部,市发改委、交通局)
(2)甬台温铁路宁波段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并进入全线施工,完成投资5亿元。(市发改委、交通局)
(3)绕城高速公路西段路基、桥涵全部完成,进入路面施工,计划完成投资8亿元。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项目力争完成工可研究、征地拆迁并动工建设。(市发改委、交通局)
(4)杭甬高速宁波段改建项目路基填筑、桥梁全部完成,部分路面开始施工,完成投资5亿元。(市发改委、交通局)
(5)杭甬运河宁波段改建二期项目进入航道和桥梁建设,完成投资3亿元。(市发改委、交通局)
(6)继续推进“五路四桥”项目建设,争取惊驾路江东段建成通车,江北段开工建设,通途路西段完成总工程量的50%,4座跨江大桥及6座互通立交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6亿元。(市建委)
71.力争象山港大桥开工建设。
象山港通道及接线工程力争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批工作,完成工程建设用地政策处理,争取大桥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市发改委、交通局,象山县、鄞州区政府)
72.推进北仑五期集装箱码头工程、穿山疏港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
(1)积极推进北仑五期集装箱码头项目建设,完成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估、安评等审批项目资料准备和申报工作,争取年内完成8#、9#泊位水工工程,完成投资3亿元。(市发改委,宁波港集团公司)
(2)加速推进穿山疏港高速前期工作,争取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工作。(市发改委、交通局)
73.加快500千伏城市电网和国华宁海电厂、大唐乌沙山电厂建设,推进甬东变、浙江LNG接收站及电厂、鄞州鹰龙山燃气电厂、北仑电厂和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扩建等项目前期工作。
(1)积极推进500千伏城市电网和国华宁海电厂、大唐乌沙山电厂建设,争取提前完成年度建设计划。(市发改委,宁波电业局)
(2)协调推进甬东变、浙江LNG接收站及电厂开工建设,促进鄞州鹰龙山燃气电厂、北仑电厂三期扩建和溪口抽水蓄能电站二期扩建等前期项目取得不同程度进展。(市发改委,宁波电业局)
74.加快甬新河、姚江东排、白溪水库引水、城市供水环网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基本建成周公宅、西溪、力洋等水库。
(1)甬新河工程,实现全线全标段开工,基本建成河道25公里,完成投资4亿元以上。姚江东排工程镇海段,完成马家桥~三七房段5.1公里河道整治。白溪水库引水工程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周公宅(皎口)水库引水及城市供水环网工程完成投资2亿元。(市水利局)
(2)周公宅水库力争汛前下闸蓄水,宁海力洋水库、西溪水库基本完成,鄞州溪下水库全面建成。象山上张水库大坝工程开工建设,移民安置区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余姚双溪口水库基本完成防渗墙、导流洞,大坝筑至25米高程。(市发改委、水利局)
75.完成城市防洪、汤浦引水、慈溪淡水泓围垦等工程,实施标准海塘维护加固和镇海新泓口围垦等工程。
三江六岸和城市防洪整治工程完成投资5000万元,年内基本建成。慈溪汤浦水库引水工程基本建成,实现通水。慈溪淡水泓围垦工程年内全部建成。标准海塘维护加固工程当年计划完成投资4500万元,完成象山、宁海等海塘40公里,修复闸26座。新开工建设宁海下洋涂、镇海新泓口等围垦项目。(市水利局)
76.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对重大项目的推进服务和监管工作,做好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批等前期服务,统筹安排和优化配置要素供给。
梳理项目办理程序,加强审批协调服务,加强规划、基础设施配置、要素保障、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做好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与结构引导作用。(市发改委)
六、推进内外联动发展,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一)调整优化外贸结构。
77.坚持外贸出口多元化战略,巩固美、日、欧等主要市场,开拓东盟、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
调整出口信用保险、企业参展摊位补贴等扶持政策,引导企业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逐步减少对美、日、欧三大主要市场出口的依赖度,重点开拓东盟、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力争对新兴市场的出口增幅高于上年水平。(市外经贸局)
78.推进外贸孵化器建设,壮大出口队伍,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继续发挥外贸孵化器的作用,力争为800家企业提供外贸服务,带动企业出口3亿美元。扶持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力争生产型企业出口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推动外贸公司实业化,力争新增进出口总额超10亿美元企业1家,新增超5亿美元企业2家,新增超1亿美元企业5家。(市外经贸局)
79.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提升自主品牌商品、高新技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比重。
评选30家“宁波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培育一批强势出口品牌,加大对出口品牌政策扶持、对外宣传和发展环境的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推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若干意见》,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鼓励企业注册境外商标,2006年新增拥有境外注册商标企业150家。(市外经贸局)
80.继续促进加工贸易发展,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紧缺资源能源的进口,促进外贸平衡发展。
(1)积极探索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进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力争全市加工贸易出口增幅超过全市出口平均增幅10个百分点。(市外经贸局)
(2)依托和发挥新组建的“宁波-舟山港”体制新优势,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紧缺能源的进口。(市外经贸局)
81.建立健全出口预警、产业损害预警和反技术壁垒工作机制,提高企业应对贸易壁垒的能力。
(1)广泛收集出口预警信息,加大对重要情报的跟踪分析力度。建设公平贸易信息平台,建立应对国外“二反一保”及知识产权等立案调查信息预警机制,及时指导涉案企业积极应对。(市外经贸局)
(2)启动建设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搭建监控预警平台,完成相关产业进出口产品、生产能力等情况调研和分析,消减和预防区域产品进口和出口的不公平待遇,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市经委)
(3)不断增强应对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建立和健全产品标准库、企业数据库和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专家库,完善和启动“宁波市技术性贸易壁垒通报预警系统”。(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