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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二00六年杭州市企业治乱减负主要工作》的通知

  3、加大对非公企业收费的监管力度,切实解决非公企业反映突出的价格(收费)问题。加强与非公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针对企业反映较大的各种咨询费、会费、培训费过多、过滥以及价格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我们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各部门的协作努力,逐步加以解决。对2005年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进行一次“回头看”。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把工作推向深入。同时,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执收执罚的监督检查,确保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 着力规范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管理,严肃查处“三乱”案件
  1、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有关行为。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强化系统、行业、部门责任制,加强所属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管理。严禁政府部门将依法应当履行的行政职能转移给中介机构或社团组织,变相向企业收取服务性费用;中介机构、社团组织不得利用政府部门的权力和影响力或者自身垄断地位,向企业强行服务,强制企业入会、参评,强行向企业拉赞助、拉广告、搞宣传,进行乱收费活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必须与党政机关彻底脱钩。党政机关不准指定、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中介代理服务。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到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兼职,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组织批准。
  2、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如税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咨询、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质量计量检验检测、安全评估、会计事务以及境外劳务等中介机构;对企业反映强烈的中介机构违规经营、乱收费行为以及社会团体向入会企业滥收会费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整治,加大监督管理和查处工作的力度。今年,将选择一至二个在企业和群众中反映特别强烈的中介组织的“三乱”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以进一步建立规范的经营服务收费秩序。
  3、进一步整治涉企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问题。治理整顿涉企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问题是今年全国企业治乱减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采取“联合整治,疏堵并举”方法,开展专项整治。对滥用职权性乱评比、乱排序活动,会同监察、纠风等部门对组织活动的单位及主管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对符合规定的评比排序项目要认真进行梳理,保留经济发展需要、企业欢迎的项目,清除收费高、企业普遍反对的项目。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能研究制订对企业经济检查和培训办班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规范涉企检查和培训行为,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培训过多、检查过滥、收费过高问题。
  4、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三乱”案件。深入开展“三查”(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活动,把企业减负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收费网上监测和举报制度,拓宽举报和投诉渠道。强化减负办、主管部门和企业三级监督网络,开展明察暗访,及时了解企业负担情况。进一步加大“三乱”案件查处力度,抓典型、抓查处、抓暴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安排开展一次治理整顿道路收费的专项检查,坚决遏制“三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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