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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都市交通安全年”活动的通知[失效]

  (四)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客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五不出站”和“三品”检查制度。
  (五)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随着“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农村通车里程迅速增加,各区(市)县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乡(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交通部门要加强乡村客运安全监管,规范乡村客运市场。2006年拟在新都区两个乡(镇)开展“道路交通协管”试点工作,弥补偏远地区交通警力的不足,以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落实道路建设“三同时”审验制度。新、改、扩建道路工程(包括乡村公路建设),凡未进行“三同时”审查、验收的,不得投入使用,确保不留下新的道路安全隐患。
  (七)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交通法规知识宣传,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八)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要建立客运驾驶人交通肇事、交通违法情况定期抄告制度;建立新审批客运线路通报制度和重特大事故责任倒查情况通报制度。
  三、时间安排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6年3月下旬4月10日)。各区(市)县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提出措施,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4月11日12月10日)。各区(市)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活动有关工作的落实。
  (三)总结阶段(2006年12月11日12月20日)。各区(市)县对照工作方案进行总结,在2006年12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成都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市安监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各区(市)县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把活动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要转变作风,深入一线,加强指导,适时通报交流各单位在活动开展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级各新闻单位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为活动的组织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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