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体制改革。推进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分类经营管理,抓好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继续推进供销社体制改革,年内完成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乡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水利局、林业局、供销社)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总体方案。规范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严格改制程序,依法操作,确保完成泵业集团、珍极集团等39家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国有大型企业投资主体和股权多元化。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加大企业破产工作力度,完善国有企业退出市场机制。加快企业“退二进三”搬迁改造步伐。(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商务局、发改委)
--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制度,以建立健全国有大型公司董事会为重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抓紧健全独立董事和派出监事制度。出台《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授权经营管理制度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积极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垄断行业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力、金融、烟草、盐业、出版等行业改革,破除不合理的行政性垄断。加快推进城市公用事业改革,提高公用事业管理水平和资源效率,放开市政公用事业资本市场、经营市场和作业市场。确保国有资本对公用事业的控制力,允许各类资本投资和经营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立和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政府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金融办、烟草专卖局、新闻出版局、城管局)
四、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抓好国家和省、市关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的贯彻落实,尽快提出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消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重点扶持市50强民营企业,壮大19家省百强民营企业。每个县(市)区选择不少于20家民营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促其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局)
--担保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市、县(市)区二级担保机构建设,扩大规模,防范风险。要采取多种形式筹集担保资金,年内力争形成15亿元的担保能力。加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全市担保机构快速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