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石政发〔2006〕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石家庄市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
重点工作指导意见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以深化政府管理体制、农村、企业、财政、社会保障等改革为重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形成有利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开好局、起好步。
一、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依法行政。继续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在我市的实施。做好已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防止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反弹。对依法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完善运行监管机制。加强各级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网上审批等便捷方式,完善操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责任单位:市法制办、监察局、发改委)
--投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完善和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真正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行政府公益性投资项目代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扩权强县改革。抓好扩权强县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对扩权强县工作的跟踪调研,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加强对扩权强县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参照扩权县的改革措施,选择部分重点镇,扩大经济管理权限,促进其向小城市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