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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联等部门关于加强康园工疗机构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招聘程序。

  登报和街道辖区内张贴招聘公告,采用自愿报名与各街残联、社区居委会、工疗站、社区残协推荐报名的方式,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公示的程序,由各区、县级市残联统筹组织实施。

  (七)康园工疗机构主要工作。

  1、广州市残疾人展能中心:
  (1)负责指导全市康园工疗机构的组建与日常管理;
  (2)负责协调全市康园工疗站产品的产供销业务;
  (3)负责全市康园工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

  2、区服务中心:
  (1)制定本中心以及所辖工疗站的发展计划;
  (2)负责区域内工疗站的组建、管理;
  (3)负责制定落实工疗站康复训练项目;
  (4)负责工疗站产品的产供销业务;
  (5)建立工疗站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工疗站劳动生活制度,娱疗、体疗制度,工疗站专职人员守则,工疗人员须知等;
  (6)定期向区、县级市残联、民政部门汇报上述工作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年审手续。

  3、工疗站:
  (1)全面负责工疗站工作,根据区服务中心授权对工疗站人财物进行管理;
  (2)组织站内工疗人员进行职业、生产劳动技能培训,组织安排他们生产劳动;
  (3)负责监护工疗人员的安全;
  (4)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4、社工(康复)专业人员:
  (1)为每个工疗人员建立康复训练卡,定期做好康复训练记录;
  (2)督促需服药的工疗人员按时、按量服药;
  (3)定期对工疗人员进行康复效果评估;
  (4)发现工疗人员有病情变化,及时督促并协助家属,送病人入院接受治疗;
  (5)对工疗人员进行心理卫生辅导,开展文体活动;
  (6)对工疗人员家属进行有关精神病、弱智康复知识的培训,与家庭配合对工疗人员进行康复治疗。

  四、保障措施与管理

  (一)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工疗站的领导,将工疗站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落实资金、场地和各项扶助措施,并列入社区建设工作考核内容。研究制定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资助区服务中心及工疗站工作的办法,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区服务中心及工疗站工作支持和帮助。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所用的低值易耗办公用品,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优先购买使用工疗站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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