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撤销公证书的复查报告及《撤销公证书决定》、送达凭证均应存入原公证卷宗内一并归档。
以上规定各地应严格遵守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司法厅。
附件一:
撤销 公证书的决定
( )字第 号
经审查,我处(或 公证处)于 年 月 日出具的 ( ) 字第 号公证书, 与事实不符或适用法律有错误(或公证处办理公证过程中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 条的规定)。根据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六条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 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予以撤销。该公证书从作成之日起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根据《
公证暂行条例》第
二十六条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 司法局(厅)申请复议。
公证处(司法局)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撤销公证书备案表
填报单位: 公证处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公证书编号 │ │ 出证时间 │ │
├────────┼──────────┼───────┼───────────┤
│ 公证书类别 │ │出证书使用地 │ │
├────────┼──────────┼───────┼───────────┤
│ 承办公证员 │ │ 审批人 │ │
├────────┴──────────┼───────┴───────────┤
│ 被撤销的涉外公证书的使用情况 │ │
├───────────────────┼───────────────────┤
│ 被撤销的公证书的处理情况 │ │
├───────────────────┼───────────────────┤
│ 作出撤销决定的部门及文号 │ │
├────────┬──────────┴───────────────────┤
│ 撤证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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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证理由 │ │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