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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山东省2006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招标确定供种单位
  招标工作在省里的统一指导管理下,由各市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具体组织落实。工作上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招标程序。各市要成立由市、县农业、财政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参加的专门组织,发布招标公告,广泛发动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的供种单位参与竞标,精心组织评审,确保竞标活动和竞标结果公开、公正、公平、有效。
  (二)严格资格审查。投标单位不受地域和所有制限制。参与投标的单位须种子行政管理与生产经营彻底分开,是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证照齐全,设施完备,经营状况良好,信誉度较高,技术力量强;种子来源合法、数量充足,其中自繁种子数量要占到所供种子数量的80%以上;种子质量要达到国标良种标准,并全部通过植物检疫;有实施统一供种和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的能力。
  (三)公开组织招标。供种单位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落实。每个项目承担县(市、区)原则上有一个供种单位,鼓励有实力的种子企业跨区域参与供种工作。要科学标段划分,防止项目承担县(市、区)出现供种单位过多、过乱现象,以确保供种质量。供种单位确定后不准转包、转让。只要原供种单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且经营状况好、信誉度高,种子数量充足、质量有保障,账目规范、符合要求,配套技术推广到位,供种工作业绩突出,原则上不再重新招标。
  (四)加强组织监管。各市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竞标工作的组织和监管,进一步规范供种单位,杜绝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行为。招投标与中标情况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备案。
  三、扎实做好供种工作
  (一)因地制宜选定补贴品种
  各项目承担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 “专家推荐、市场认可、农民欢迎”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2-3个(任务面积较大的县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超过5个)优质专用小麦品种作为主要推广的补贴品种。确定的优质专用小麦补贴品种要符合省农业厅《关于发布山东省2006年优质专用小麦主导品种的通知》(鲁农生字〔2006〕12号)要求。未经审定的品种(系)不得作为补贴品种进行推广。
  (二)合理确定供种数量
  省里在组织有关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全省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区基准供种量为机械包衣种子15斤/亩。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品种特性和当地实际,合理确定供种数量,努力满足生产用种要求。
  (三)科学确定供种价格
  补贴后的供种价格要明显低于当地同等优质专用小麦种子市场价格。省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今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区种子最高终端限价为1.35元/斤(补贴前的机械包衣种子)。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组织有关专家在此价格以下科学制定当地终端供种价格,计算出农民实付种子价格(农民实付种子价格=〔最高终端供种价格*亩供种量-10〕/亩供种量)。要坚决杜绝层层加价行为,确保让农民得到政策规定应得的实惠。
  (四)分级建立供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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