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组织实施的可行性。落实项目工作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大考核工作力度,对重点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共同抓项目的氛围。
有针对性地建立与省外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等单位长期稳定的招商引资关系,畅通信息渠道,主动承接国内外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把其他地区的资金、技术、市场优势和我市的资源、劳动力等优势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落实招商任务和责任,创新招商方式,瞄准国内外大企业和大集团,主动上门洽谈合作,引进投资。要形成以一个部门为主、多个部门配合的招商工作体系,不断提高招商引资水平。
八、加强社会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和谐西宁”
认真落实税收减免、小额贷款、就业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就业援助、咨询服务、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救助工作。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1.5万人,“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2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适当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积极推进社保扩面工作,逐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加强劳动监察工作,切实保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解决好困难群众的衣食住用和就学就医等问题。
继续实施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发挥社区的功能和作用。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努力建设和谐社区。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拓展社区发展空间,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承载能力。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科技强警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妥善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进一步畅通与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政府应急系统,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九、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抓紧完成海湖路、树林巷、光明小学三所新建学校建设、西宁九中、十五中教学楼建设和三县64所中小学危房改造。继续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调整完善学校布局,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