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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确因工作需要,可以适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体会议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省政府。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同时,各部门和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农民工工作开展。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编辑《农民工工作简报》,报送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政府领导同志,并送各市州人民政府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编印工作手册,并按各成员单位要求及时提供资料信息。
  (五)对农民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省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省政府决定。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还要共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
省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徐守盛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召集人 周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峰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潘锋 省政府研究室
  副主任成员 常正国 省发改委党组成员、省以工代赈办主任

        王萍 省教育厅副厅长

        陈继 省科技厅副厅长

        王幸 省公安厅副厅长

        蒲志强 省监察厅副厅长

        王学居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克年 省司法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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